推门听课,是教学管理的一种全新方式,是指校长及其他学校管理人员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直接进入任课教师的课堂听课。推门听课作为听课方式的一种变革值得尝试,但由于一些学校在实际操作中做法不当,挫伤了教师的自尊心,使部分教师产生了逆反和对立情绪。校长要使推门听课真正产生实效,就必须摆正心态,明确“是非”。
一、推门听课不是为了评价,而是为了了解
案例:近年来,推门听课成了学校教学管理上出现频率较高的一个新词汇。A校长自然不甘落后,立即宣布取消以往一切听课评课制度,取而代之的是“推门听课”制度,以校长推门听课后评定的“优良中差”作为评价该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的主要依据,一课“定终身”。 思考:不可否认,真实的公开课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一位教师教学水平的高低,然而由于受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如今的绝大部分公开课却已“变样走调”,公开课演变成了观赏性极强的“花瓶”。表面上看,不少公开课设计得天衣无缝,教师的教学水平炉火纯青。但扪心自问,公开课的“含金量”有多少?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出一位教师的真实水平?事实上有不少公开课是许多教师,甚至是跨学校教师集体智慧的结晶,执教教师只是充当最后的“转播者”罢了。所以,领导听公开课根本了解不到教师的真才实学。 而推门听课所听到的却是没有经过任何修饰的“原生态”的家常课。也只有“原汁原味”的家常课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一位教师的教学基本功和驾驭课堂能力的高低,便于学校领导了解和把握教师真实的课堂教学情况,在此基础上发现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其存在的不足与教师坦诚交换意见,并进行科学“诊断”,提出合理化建议;不仅如此,校长推门听课还可以由点及面地总结出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普遍存在的具有规律性的问题。校长可以将之作为以后指导教师的一手“原始资料”,引起其他教师的足够重视。 但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推门听课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教师不可能每堂课都上得非常出色,或者有时正好是做练习,有时正好是安排学生自习,如果简单地把推门听课的结果作为评价教师课堂教学优劣的依据显然有失公允。校长在推门听课前首先要明确推门听课主要不是为了给教师“打个分”,来一次“量化评价”,作为对教师“落实奖惩”的一个重要指标和依据,更为重要的是以研究者的姿态进入教师的课堂,了解一线教师的教情。
二、推门听课不是为了批评,而是为了研讨
案例:B校长是一位自身教学业务水平较高的校长,但脾气暴躁。在推门听课中对教师的课堂教学稍不顺眼就会火冒三丈,横眉竖眼,对教师毫不留情地当众训斥,以期通过重锤敲打使教师时时提高警惕。 思考:诚然,学校领导见多识广,思想前瞻性强,在一定程度上比一般教师站得高,看得远。但隔行如隔山,学校领导也不是“万事通”,对教师课堂教学的看法仅仅是“一家之言”,只能代表个人的意见。校长切忌不分青红皂白地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指手画脚,更不能主观地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劈头盖脸地批评训斥,将自己的看法强加给教师,或者先入为主,对教师的课堂教学“盖棺定论”。尤其是新教师,由于教学经验不足,对教学常规不熟悉,校长的瞎指挥反而可能使他们迷失方向,误入歧途。不仅如此,过多的批评指责还会使教师产生对立情绪,影响干群关系,不利于和谐校园的构建。 校长要把推门听课作为一种抓手,把听课所得作为一种资源,以小学生的姿态,以亦师亦友的关系,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和上课教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探讨,了解教师对课堂教学设计的意图和想法,并就课堂教学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作为课题与教师共同商讨切磋,寻找到解决问题的良策;要尽量以建设性的口吻和诚恳的态度向教师提出希望,给教师指明努力的方向,让教师心悦诚服。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校长推门听课、研课的过程也是校长向教师学习,不断提升自我的过程,校长必须虚心接受。
三、校长推门听课不是为了偷袭,而是为了督促
案例:C校长对教师的敬业精神一直深表怀疑,但却抓不到“证据”。自从流行推门听课后,C校长眼睛一亮,终于找到了“灵丹妙药”。于是对于成绩考得差的教师时不时地搞突然袭击,以期通过搞突然袭击使教师人人自危,不敢稍有懈怠。 思考:不可否认,有的教师上进心不强,责任心差,对课堂教学抱着应付的心态敷衍了事,以混日子为生。于是课堂上或出现“放羊式”教学,或随心所欲,滑到哪里是哪里,更有甚者还会出现知识性错误,使课堂教学低效、无效甚至负效。而校长推门听课则在客观上可以对教师形成监督,强化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求真务实的态度,警示教师每节课都要作好充分准备。教师在平时一定要认真钻研教材,研究教法,提升自身的内涵,以便上课时旁征博引,左右逢源,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努力形成高效的课堂教学。 然而推门听课毕竟不是“万金油”,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借助推门听课可以督促教师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堂“家常课”。校长不能将推门听课充当“必杀技”,以此恐吓教师,更不能企图通过搞突然袭击抓住教师的“小辫子”,给教师“穿小鞋”,作为以后批评教师的一个重要“把柄”和有力的“人证物证”。这样做既是对教师的不尊重,也会加重教师的心理负担,校长必须摆正心态,明确是非。
原文载于《中国教师报》2008年3月3日 |